2023年四川成都的盛夏,蝉鸣聒噪,鼎峰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鼎峰公司”)旗下的游泳馆内却凉意融融、人声鼎沸。作为这里的常客,刘丽几乎每个空闲午后都会来此游泳解暑,看着池子里穿梭的人群、前台不断响起的缴费提示音,她早已对这家场馆的火爆生意深信不疑。这天,一则招股信息不经意间撞进了她的眼里,像一颗石子在她心里激起了层层涟漪。

“这么好的生意,要是能入股分杯羹,可比把钱存银行划算多了。”刘丽按捺不住心动,主动联系上了鼎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军。初次见面,王军衣着得体、谈吐沉稳,他细致地给刘丽讲解公司的运营模式、游泳馆的盈利数据,甚至描绘了未来的扩张蓝图,字字句句都戳中了刘丽的投资期待。
2023年9月初,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明确约定刘丽付清款项后,王军需配合办理工商登记、股东名册等变更手续,违约方需支付三万元违约金。
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刘丽严格按照约定履约,分五次通过银行转账结清10万元入股本金,每一笔转账都仔细备注、留存凭证,2024年3月28日最后一笔款项到账。同日,王军给她出具了收据,载明“款项已结清,即日起享受公司股东权益并履行股东义务”。
然而,付款之后事情的发展却与她的预期大相径庭。王军在收到款项后,多次推诿,迟迟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更让她不安的是,她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参与到公司的任何经营决策中,所谓的“股东权利”完全是空中楼阁。
于是,她马上查询鼎峰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鼎峰公司的股东信息中根本没有她的名字,刘丽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她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一场投资骗局,必须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朋友的推荐下,她找到了北京冠领(成都)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所指派了蒋春婷律师、文小玲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律师指出,根据合同约定,刘丽履行完付款义务后,王军的核心义务就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如今他长期怠于履行,导致刘丽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王军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

由于要求变更股权可能面临十分艰难的执行问题,律师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不再纠缠于“要求变更股权”,而是直接釜底抽薪——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本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025年5月9日,一纸诉状递交至人民法院。同年8月11日庭审中,冠领律师出示了完整的转账记录、合同原件以及催告微信。面对铁证,被告王军自知理亏,当庭表示同意解除合同,也同意退还10万元资金。但他话锋一转,试图赖掉违约金和资金占用利息,辩称自己“不存在违约情况”。
对此,冠领律师予以辩驳:被告在原告全额付款后,长达数月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变更登记,且对原告的催告置若罔闻,这是导致合同解除的直接原因,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律师的代理下,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方的核心诉求。2025年10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王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丽退还合同款10万元;王军向刘丽支付违约金(按年息8%计算,上限3万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主要由被告王军承担。
从满怀希望的投资人到对簿公堂的原告,刘丽的经历给广大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务必明确约定变更登记的期限及违约责任。一旦发现对方有拖延、推诿的迹象,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止损,切莫让“投资款”变成了“学费”。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