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合同纠纷案上诉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15 1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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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随着法槌在法庭落下,宋卫兵缓缓起身,紧绷的心终于松了一口气。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庭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周晓天、白越冬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意味着他和公司不仅不用支付368万余元的不当款项,更不必为同一笔钱重复买单。从收到传票时的懵乱,到此刻的如释重负,宋卫兵心中满是庆幸,庆幸自己在关键时刻找对了律师。

故事的起点要回到十年前。2015年,宋卫兵与周晓天共同运营广州骐迹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两人约定了一套独特的合作模式:各自承接项目,所有收入统一进入公司账户,支出通过公账或备用金处理,最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利润。最初几年,这套模式运转顺畅,公司业务越做越大,两人合作也十分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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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项目增多、资金流量加大,两人在经营理念上的分歧越来越大。2018年3月,双方签订《解除合作关系的协议》,明确约定:周晓天负责的项目应收款归其所有,到账后预留4%企业所得税,剩余96%由宋卫兵在三日内转至周晓天指定账户;周晓天退出公司,相关股权变更到宋卫兵配偶唐莹名下。

本以为这份协议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宋卫兵没想到,这竟然成了日后麻烦的开端。

2019年,周晓天突然联合骐迹公司以前的合作方白越冬提起诉讼,主张“2018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的项目款未足额结算”。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宋卫兵一方支付79.3万元。虽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宋卫兵还是按时履行了义务,希望这件事就此了结。

可平静并未持续太久。2023年,法院传票再次送到宋卫兵手中,周晓天和白越冬又一次起诉,这次他们索要的是“2015年9月24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的未结算款368.6万元”。看着起诉状,宋卫兵彻底懵了:对方主张的款项里,不仅包含之前已结算过的部分,甚至有他接管公司前的账目,当即请公司法务代理应诉,可一审法院竟然支持了两人的诉求。

心有不甘的宋卫兵遂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律师陶胤任、马明宏代理上诉。

两位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结合多份关联判决和证据材料,精准找到案件突破口,制定了清晰的抗辩策略。

首先是破“重复起诉”陷阱。律师指出,此前案件已对“2018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的款项进行结算,周晓天本次起诉属于就同一时间段、同一标的再次主张权利,明显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且2018年3月18日的《解除协议》是终局结算协议,协议签订前周晓天负责管账期间的款项,他早已足额提取,根本不存在额外未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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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针对周晓天提出“因多起关联诉讼导致时效中断”的说法,律师直接反驳:周晓天2023年7月才主张“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的款项,早已超过3年诉讼时效,关联案件并不构成时效中断的合法事由。结合《解除协议》文本及实际履行细节,律师强调周晓天将“应收款”曲解为包含2018年3月前已收款项的主张,完全不符合协议真实意思。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律师代理宋卫兵向法院提起上诉。庭审过程中,周晓天一方依旧坚持原本的主张。针对此情况,冠领律师依照既定思路,针对对方观点逐一展开反驳:《解除协议》属于终局结算协议,周晓天已足额提取其管账期间的款项,其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本案构成重复主张,其对“应收款范围”的曲解也毫无依据。

2025年7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周晓天、白越冬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二人承担。冠领律师凭借庭审中的灵活应变与有序攻防,成功推动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不仅帮宋卫兵、唐莹及骐迹公司避免了368万余元的不当付款风险,还免除了相关诉讼费用,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文中人物、公司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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