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天,在广州某工地里,来自四川内江的胡星亮端着泡面在项目领导王进强的办公室里讨要说法。“你们已经拖了两年了,工资长期不发不合适。”他眼神坚定,但语气稍显怯懦,生怕得罪领导后自己工作、薪水都保不住。
这位月薪2.5万的项目总工,因被拖欠两年工资,已连续三个月靠工友接济度日。上个月,他妻子发来消息提醒他,家里的钱已经不够孩子的学费、父母的赡养费了。那一刻,他眼睛盯着手机屏幕,手中攥着几张被汗水浸皱的工资条思考,该如何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老胡,你是我亲自招进来的,我能亏待你不成。现在项目资金紧张,你理解下,日后肯定不会少你一分钱。”王进强的大饼,胡星亮一吃就是两年。
2023年10月,生活的现实让胡星亮逐渐清醒,他毅然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但法律知识以及证据收集能力的欠缺让他首战败北,仲裁请求被全部驳回。
胡星亮不服,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刘世伟、汤敏芳代理自己提起诉讼。
研究案件后,冠领律师发现这起看似简单的欠薪案背后藏着复杂关系网:与胡星亮签订《劳动合同》的中一公司为案涉项目的分包方,双方的《劳动合同》并无中一公司签章;中一公司与胡星亮的领导王进强签订有《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并无资质的王进强。面对如此复杂的关系网,谁来承担责任尤为关键。
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依据上述关系脉络,冠领律师认为中一公司将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王进强,应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随后,冠领律师通过梳理《工资条》《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整理出对方拖欠胡星亮的工资数额,代理胡星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中一公司称胡星亮由王进强招录,他的工资不由中一公司负责。
冠领律师拿出整理的工资数据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上述规定,语气坚定地指出中一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中一公司限期向胡星亮支付拖欠工资41.4万余元。
“叮咚”,数日后,胡星亮的手机弹出银行的到账信息,这段昏暗的日子终于落下帷幕(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