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简介:孟占坤,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总所婚姻家事部部长、总所刑事管理委员会成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善于多角度切入疑难案件并拿到多例结果。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有着出色表现。


律师简历
孟占坤,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总所婚姻家事部部长、总所刑事管理委员会成员,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善于多角度切入疑难案件并拿到多例结果。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有着出色表现。
孟占坤律师参与多起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并就案件办理提出自己独到见解,其学习能力极强,思维灵活、耐心专注,当事人对其在案件办理中的表现有着高度赞扬。
擅长领域
析产继承纠纷、婚姻纠纷、刑事辩护
部分办理案件
1、北京市三中院叶某某与叶某某继承纠纷上诉一案(2025)京03民终1284号,涉及公租房买断、借名买房等复杂案情,一审委托其他律所仅支持原告18%的份额,二审委托本所,最终北京市三中院采纳了孟律师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原告46%的份额;
2、北京市一中院寇某某与寇某某继承纠纷上诉一案(2025)京01民终3337号,二审委托本所,最终一中院采纳了孟律师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的二、三、四项并改判多支持了上诉人几十万的遗产;
3、北京市一中院李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上诉一案(2025)京01民终6860号,一审说理部分明确否认了原告的排他性居住权,仅确定原告享有居住权,二审坚持原告有排他性居住权,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意见,说理部分明确原告(上诉人)享有排他性的居住权,实质上完全改判了一审判决。
4、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贾某某诉贾某某借名买房一案(2024)京0108民初64336号,房产标的高达2000余万元,借名买房案件在没有明确协议的情形下,胜诉难度很大,经多方面举证、抓住对方庭上漏洞等,最终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观点,判决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并协助过户,对方上诉,二审基于亲情调解结案(2025)京01民终11127号,最终委托人拿回了房屋。
5、河北省正定县法院付某某诉曹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该案系典型的前公公诉前儿媳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全国各地均有不利判例的情形下,法院采纳了孟律师的意见,,一审(2024)冀0123民初5479号、二审(2025)冀01民终949号胜诉。
6、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项某某诉项某某继承纠纷一案,案涉房产价值千万,经多次协商,开庭,最终达到双方满意的效果,以调解书结案(2025)京0102民初11992号;
7、广东省珠海市中院薛某(台湾籍)、佟某上诉沈某(台湾籍)撤销赠与纠纷一案(2024)粵04民终2265号,案涉标的涉及多套房产、存款,价值两千多万,二审虽然败诉,但沿用二审思路广东省高院已下达发回重审的裁定(2025)粤民申5994号;
8、北京朝阳区法院李某诉盖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案涉房产、股票、存款、保险价值五千万,在男方全部掌握财产的情形下,最终通过立案保全、协商谈判的方式达成了离婚协议,为全职居家女方争取了价值两千多万的财产份额。
9、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广州中院(2024)粵01民终32971号梁某诉卢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一审败诉,二审改判支持了委托人130万财产份额;
10、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梁某某诉梁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2025)京0114民初8768号,一方霸占遗产多年,阻挠取证,经多次申请调查令查询遗产线索,最终为委托人争取了近百万遗产;
11、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李某诉李某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经一审(2024)京0102民初954号、二审(2025)京02民终3808号为委托人保住了房产;
12、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李某诉张某某遗嘱继承纠纷一案;
13、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方某某诉方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14、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刘某、刘某某诉马某某等析产继承纠纷一案;
15、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路某诉、冯某诉路某某法定继承一案;
16、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李某某诉李某某析产继承一案;
17、北京市顺义区法院毛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18、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韩某某诉韩某某析产继承纠纷一案;
19、河北正定县曹某诉付某离婚纠纷一案;
20、河北省晋州市曹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
21、广东省高院黄某某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采取罪轻辩护策略,广东高院采纳了辩护意见由死刑立即执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22、上海市长宁区吴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在控告方系全国知名企业具备强大影响力的情形下,采取无罪辩护策略,上海长宁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
23、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王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采取无罪辩护策略,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4、河北衡水市张某贪污受贿罪案,采取罪轻辩护策略,最终将案涉金额降低近一半,刑期由十年以上降至七年;
25、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富某某盗窃一案,采取罪轻辩护策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不采纳辩护未遂和自首观点的情形下,坚持罪轻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为未遂、自首,刑期判决九个月;
26、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甘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27、北京市海淀区张某某诈骗一案,采取罪轻辩护策略,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8、最高人民法院曹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
29、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王某与区自然资源局撤销土地行政处罚案,经一审开庭,有关部分撤销行政处罚、撤诉、重新作出处罚、召开听证会,最终撤销了行政处罚;
30、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行政征收纠纷一案,采取非诉协商策略,最终补偿金额由评估价格350万提升至520万并已经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