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大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大幅削减违约金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3-17 15: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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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封先生欲退购北京大兴某商品房,但其自身付款逾期超两年且无法定解约理由,不仅难以解除合同,还需承担高额违约金。为了减少损失,封先生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冠领律师接案后,深度检索类案,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庭审中抗辩对方高额违约金的反诉请求,最终帮助封先生全额取回已付房款,违约金大幅降低。

  2022年9月,封先生认购北京大兴某房企开发的商品房,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累计支付购房款34万元。因自有旧房迟迟未能售出,加之销售人员宣传的房屋与临近地铁站距离等信息严重失实,封先生未能按合同约定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尾款。此后封先生提出退还已付房款,遭到房企明确拒绝。2025年,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封先生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姜鹏律师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本案。

  律师接案时,封先生逾期付款已长达两年,且经核查,本案并无明确的法定或者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案件整体维权形势不利。在此前提下,冠领律师与封先生进行深度沟通,全面厘清案件全貌,细致梳理全案证据,同时重点检索无明确法定、约定解除事由,且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下,仍成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类案,提炼司法裁判核心思路,最终定制了“以实现解约核心诉求为根本,同步争取合理调整违约金”的专属诉讼策略。

  随后,冠领律师依法代理封先生向法院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讼过程中,房企提起反诉,要求解除案涉合同,并判令封先生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共计33.7万余元。

  针对房企的反诉主张,冠领律师提出抗辩:案涉合同约定的10%违约金,是以封先生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为前提;而本案系房企以封先生逾期未付尾款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按照合同明确约定,封先生仅需按累计应付款的1%向房企支付违约金。

  2025年12月,法院结合房企实际损失,将违约金调整为10万元,并作出最终判决:确认封先生与房企签订的合同解除;房企退还封先生已付购房款34万元;封先生向房企支付违约金10万元。至此,封先生的核心解约诉求顺利实现,成功取回全部已付房款,违约金损失较房企主张的金额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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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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