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临街营业用房征收补偿纠纷案拿到181万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1-31 13: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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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河南商丘万先生的两层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征收部门的原因,他第一层房屋的安置利益迟迟没有实现。后经行政复议,征收部门变更了最初补偿协议的内容,由此引发万先生的不满。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维权。2026年1月,审理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回复,责令其限期补偿万先生房屋补偿款181万余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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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河南商丘万先生的临街营业用房因修建道路及商业楼被纳入征收范围。2021年,万先生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约定对其136余平方米的一楼营业房采取产权调换方式就近安置。然而,协议指定的安置门面房后被民事判决确认归案外人所有,后经协调的安置房又被法院查封,导致安置迟迟未落实。2025年7月,经万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征收部门作出新的《安置意见》,但万先生认为该意见未尊重原协议约定,损害其权益,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李鑫律师代理自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征收部门履行补偿职责,支付货币补偿款及逾期租金损失。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系统梳理并提交了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依据征收部门存在的违法之处,冠领律师聚焦相关法律依据作出详细阐述,后代理万先生向法院提起了征收补偿纠纷之诉。

  法庭上,征收部门辩称,原选定的安置房已被解除查封,现符合交付条件,其作出的《安置意见》给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已积极履责。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案涉《安置意见》对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一楼房屋的补偿作了部分变更,征收部门在变更时未与万先生协商,也未听取万先生的陈述,存在程序违法。

  其次,本案的关键不是安置房现在是否解封,而是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因征收部门提供的房源存在权利瑕疵,导致补偿协议根本未能履行,已构成迟延履行补偿职责。在这种情况下,万先生有权要求将产权调换变更为货币补偿,并以协议约定的安置房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补偿款。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判令征收部门限期支付万先生181万余元补偿款及相应利息,这场持续七年的征收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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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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