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胡先生夫妇借用张某名义购买了位于北京房山的一处房产。2010年,万先生受让了该房屋,并长期居住于此。2024年,张某将万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他返还该房屋。为此,万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自己应诉维权。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请,万先生保住了房产。

2003年,胡先生夫妇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了位于北京房山的一处单位集资房产。2010年11月,万先生花费110万从胡先生夫妇手中购买了该房屋,拿到了他们最初购买案涉房产的相关资料原件,并居住使用至今。
2024年6月,张某闯入案涉房屋中换锁、安装监控,万先生报警后双方才暂时解决纠纷。之后,张某将万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万先生搬离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等。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万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赵小俊、和连杰代理本案。
针对张某的诉讼请求,冠领律师研究他的起诉状后制定了多维度的抗辩策略:
首先,律师敏锐地抓住案件性质,提出了程序性抗辩,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主张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引发的腾房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主管范围,尝试从根本上否定法院的实体审理权。
其次,在实体层面,律师将工作重点置于瓦解张某的权利基础。冠领律师指导万先生提供了房屋出资的原始付款凭证,申请胡先生夫妇出庭作证,构建了“借名买房-后续转让”的事实链条。同时,冠领律师针对张某缺乏购房合同与付款凭证原件、无法证明这二十余年持续占有房屋进行了有力质证,指出其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且不合常理。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请。因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冠领律师继续代理万先生应诉。但张某并无新证据、新观点,2025年11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感谢冠领律师帮他保住房产、结束纠纷,万先生特至律所赠送了锦旗。



撰写人:杨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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