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设置不合理的业绩标准,导致劳动者“被动辞职”,该如何维权?近期,湖南省长沙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高先生在北京冠领(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先生于2022年10月入职长沙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体验课班主任。后因公司单方面设置不合理业绩目标,并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施压,要求其签署《业绩改进确认书》及《辞职申请书》。2025年5月,公司在高先生“未达标”后,单方将其移出所有工作群组,变相解除了劳动关系。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委托北京冠领(长沙)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莉莉律师代理维权。
办案前期,冠领律师通过与高先生面对面沟通,详尽地了解了他的薪资构成、月平均工资以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指导高先生有效固定了被踢出工作群、无法登录工作系统等关键证据。准备充分后,冠领律师代理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指出公司行为实质上是利用“业绩改进计划”和形式上的“辞职”流程,掩盖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实。该行为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最终,尽管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仍充分采纳了冠领律师提交的证据及代理意见,依法裁决案涉用人单位支付高先生经济补偿金等。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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