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劳动争议案仲裁获胜争得提成和赔偿共计11.7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12-15 16: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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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孙女士在深圳某物流公司工作期间促成多笔订单,应得的1.6万元提成,却被公司长期拖欠。2025年6月,孙女士委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经分析锁定公司多项违约行为,代理孙女士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申请劳动仲裁,并针对公司以坏账为由拒付提成的抗辩展开精准反驳。2025年7月,仲裁委采纳律师意见,裁决物流公司向孙女士支付提成、经济补偿及律师费,共计11.7万元。

  2021年6月,孙女士入职深圳某物流公司,担任销售代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她在销售岗位上成功促成多笔订单,按公司规定应获得1.6万元提成。然而,这笔款项经多次沟通,始终未能顺利发放。2025年6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介入,律所随即指派车丹丹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分析指出,该公司存在多项违约行为,包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报酬、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基于此,冠领律师于6月17日代理孙女士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进而认定孙女士有权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在具体计算后向公司提出了相应主张。

  由于物流公司始终拒绝协商,冠领律师随即代理孙女士申请劳动仲裁,核心诉求主要包括三点:支付1.6万元提成、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公司承担律师费用。仲裁过程中,物流公司否认提成数额,并以孙女士跟进订单有43万余元坏账为由,主张按公司规定扣减17万余元(坏账的40%),试图抵消提成。

  针对该抗辩,冠领律师从劳动争议举证规则及案件事实切入,逐一精准反驳:其一,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对工资计算与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物流公司否认提成数额,却未提交任何提成计算方式、规章制度等佐证材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二,公司未证明坏账系孙女士所致,也未提交公司关于“坏账由员工承担40%”的有效规章制度,物流公司主张的“坏账抵扣”无合法依据;其三,结合孙女士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沟通记录,可以明确提成数额与公司拖欠事实,其拖延行为已构成“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025年7月,仲裁委经过审理,采纳冠领律师意见,裁决物流公司支付孙女士提成、经济补偿,并承担律师费,共计11.7万元。(本文金额均经过四舍五入处理)

冠领律师代理深圳劳动争议案仲裁获胜争得提成和赔偿共计11.7万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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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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