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齐先生与房东王先生在房屋租金事宜上产生分歧,被对方诉至广东东莞某法院。法院判定双方的合同无效,要求齐先生支付100余万元使用费。齐先生随之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诉。冠领律师凭借卓越的庭审博弈能力,于2025年10月成功扭转一审不利局面,为齐先生减少了90万元损失。

齐先生于2022年5月承租了王先生的一栋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4万余元。在之后的两年里,齐先生向王先生提出过两次变更租金的请求,并按照变更后的价格支付。王先生并未拒绝,每次都回复“暂收到”。直至2024年11月,王先生突然起诉齐先生,要求他按合同约定支付过去两年欠付的77万余元租金。
2025年5月,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没有合法报建手续,因此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判决齐先生支付欠付的77万元房屋使用费,并按合同租金标准支付2024年12月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的房屋使用费。齐先生不服,求助到冠领(广州)律所,律师温千秀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认为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当合同无效时,如何公平合理地确定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标准。经过细致的研究、计算,在形成办案思路后,律师代理齐先生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冠领律师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提出:租金的两次变更均体现了双方的真实履约状态,王先生以长期收款未提异议的方式予以默许,租金已形成事实变更。而案涉合同无效的过错在于王先生,其应就装修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律师还表示,继续照搬无效合同条款计算使用费有失公允,应结合房屋实际状况、市场行情以及双方履行过程中的真实合意来综合认定。
2025年10月,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一审关于77万余元使用费的判项,改判齐先生无需支付该期间费用;对于2024年12月以后的占有使用费标准,按双方协商的合同租金的一半价格(即2万余元)计算。
此判决为齐先生减少了90万元的损失,他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特地向冠领律师赠送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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