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合同纠纷案限期向代理人支付修理费和误工费共计11.85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12-15 14: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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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蔡先生出租的吊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发生事故,租客签署承诺赔偿协议后,仅支付了一半费用。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受蔡先生委托追索剩余费用。2025年11月,冠领律师立足协议的法律效力,成功为蔡先生全额追回11.85万元赔偿及资金占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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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蔡先生将一台吊车出租给王先生,作业当天吊车便发生侧翻事故,导致车辆严重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王先生向蔡先生赔偿修理费15万元以及三个月误工费,总计23.7万元。付款方式为先支付一半费用,剩余一半在吊车送至修理厂后24小时内付清。

  签约当日,王先生按约支付了11.85万元。但吊车送达修理厂后,他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剩余赔偿款。此后,蔡先生多次向王先生主张权利均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求助到冠领(朝阳区)律所,律所指派律师安宁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对案情和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后,认为案涉《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据此代理蔡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王先生辩称,案涉吊车价值不超过18万元,赔偿金额过高,且租赁吊车是为了给一家建筑公司干活,后续费用应由该公司承担。

  冠领律师则向法官提交事故现场照片、吊车送修照片、《协议书》等证据,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并指出,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要件齐全,合法有效。而吊车送修后,王先生未支付剩余款项,已构成违约。针对王先生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的说法,律师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表示,本案属于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王先生与案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能成为免除本案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理由。

  2025年11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根据王先生自述的吊车市场价值,认定蔡先生的主张并无明显不当,故判决王先生限期向蔡先生支付修理费、误工费11.8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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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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