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在广东佛山市,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对簿公堂,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争执不下。冠领律师接受女方委托,通过厘清事实推翻对方主张,并敏锐指出其存在隐瞒财产的行为,最终帮助女方获得更多的财产分割份额。

2013年6月,张明(化名)与李雪(化名)在佛山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作为婚房。同年7月,二人登记结婚,并于婚后办理了不动产登记。2020年夏,因李雪接受了长达一年的心理治疗仍未好转,二人开始分居。2024年9月,张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以李雪婚前隐瞒疾病为由,主张按6:4的比例分割财产。
李雪同意离婚,但否认存在过错,并指出对方长期未承担家庭责任,且自身面临失业、需独立照顾重病母亲等困境,财产分割方案显失公平。于是,李雪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处理此案,律所指派梁思韵律师代为应诉。
第一次开庭时,律师针对张明“隐瞒疾病”的主张予以反驳:其提供的治疗费用凭证系李雪婚后心理咨询时的支出,且其曾一同前往。另外,二人婚前相恋时间较长,又曾是同事,有充足的了解时间,现有证据难以证明李雪存在婚前隐瞒病情的行为。律师的精准辩驳,成功削弱了对方要求多分财产的事实依据。
等待评估房屋市场价值期间,律师将办案重点集中于车辆权属与房产分割两大核心:
对于车辆,律师指导李雪收集其母亲支付首付款的转账记录,以及车辆赠与合同,明确该车辆为李雪个人财产,成功排除分割。
针对房产,律师严密梳理共同还贷事实,并于二次开庭时着重陈述李雪失业、需独自承担母亲医疗费用及后续还贷压力的具体困境,将“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法律原则与客观现实紧密结合,恳请法官在裁量分割比例时予以考量。
此外,律师敏锐发现张明未如实申报名下存款、理财等资产,依据《民法典》提出可对其少分财产,进一步为李雪争取到可观份额。
2025年3月,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房产拍卖款按张明40%、李雪60%的比例分割;车辆归李雪个人所有;因张明隐瞒财产,其名下存款、理财等亦按李雪占60%的比例进行分割,即需支付李雪23万余元。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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