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四川达州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7-31 13: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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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达州的王先生在与谯女士的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为王先生,但谯女士拒不配合过户。2025年,王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成功为王先生争取到位于房产所有权。

王先生与谯女士于2009年登记结婚,2024年1月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位于深圳市的房产归王先生所有,剩余房贷由王先生偿还,谯女士需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然而,离婚后谯女士却以王先生未向其母亲偿还4万元借款、要求在房产中加儿子名字等理由,拒绝协助办理过户。多次沟通无果后,王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柯应鼎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研读了《离婚协议书》,确认其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清晰明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律师分析认为,关于4万元借款,谯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该借款与房产过户存在关联约定,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关于房产证上添加儿子名字的主张,同样无证据支持,离婚协议中并未提及该附加条件。随即,律师代理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律师围绕案件焦点,指出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谯女士应按约定履行协助过户义务。2025年4月,经法院审理,判决登记在谯女士名下的案涉房产归王先生所有,谯女士需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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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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