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的费先生被工作了33年的汽车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后,于2024年9月委托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24万余元,二审又通过调解增加了10万元补偿。
1990年,费先生入职某汽车公司,连续工作数十年。2023年10月,他因某纠纷被刑事拘留,家属第一时间帮他请假并说明情况。十几天后,费先生获释,立即回公司报到,却被以“连续旷工超3天”为由辞退。2024年初,检察院认定费先生无罪。费先生认为公司系违法辞退,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未果后,于同年9月委托冠领(朝阳区)律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韩梦青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形成办案思路,在收集好通话记录等证据后,代理费先生提起诉讼。
庭审中,汽车公司主张费先生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缺勤属旷工,且公司规章制度将“被拘留”列为解除合同事由,故为合法辞退。
冠领律师反驳道,费先生家属已主动联系公司领导,告知其被拘留无法到岗,并非无故缺勤;用人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举证不足;公司规章制度将“被拘留”作为解除事由,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方可解除”的规定,属无效条款。
一审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汽车公司限期支付费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万余元。但费先生认为赔偿金额低于预期,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上诉。同时,汽车公司也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冠领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费先生的工资并未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一审法院按照该规定计算赔偿存在错误,应按33年工龄计算。
面对这一观点,汽车公司主动要求调解。经过多轮谈判,双方各退一步,于2025年6月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劳动合同于2023年10月解除,汽车公司在2025年8月27日前一次性支付补偿金34万元。费先生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特意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