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七旬老人陷入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冠领律师代理老人起诉维权,抓住关键,精准破局。2025年4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并限期开发商返还10万元定金及利息,开发商的股东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河北秦皇岛老人陆女士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合同,支付了10万元定金并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签约后陆女士因年满70岁被银行拒贷,无奈之下放弃买房。然而,当她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时,却被开发商以“未补全款构成违约”为由拒绝,并催促陆女士缴纳全款。陆女士遂向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陈汐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深入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代理陆女士提起诉讼。抓住了两处关键进行突破:首先是定金返还问题,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冠领律师通过论证陆女士因年龄超限无法贷款属“不可归责事由”,并提交了银行拒贷记录、签约前沟通等证据,揭露开发商明知购房者年龄隐患仍推动签约的行为,瓦解“违约”定性。其次,冠领律师还抽丝剥茧,将开发商的唯一股东公司共同起诉,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面对开发商股东公司以存在“新增股东”抗辩,冠领律师从举证财产独立、交付定金时间角度出发,有力驳斥了股东公司的辩言。
2025年4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的认购合同,开发商限期返还陆女士10万元定金及利息,开发商的股东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