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深圳市某区一传媒公司男员工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在下班后盗窃公司相机、手机等财物,通过二手平台变卖获利3万元。2023年5月,马某主动投案后被深圳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家属赔偿12万元后取得谅解。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九个月并处罚金。经冠领律师辩护,法院最终采纳缓刑建议,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马某家属第一时间联系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李虹担任马某的辩护人。彼时马某已取保候审,但家属对“实刑”可能带来的职业与生活影响忧心忡忡。律师接案后迅速调取案卷材料,发现退赔金额远超实际损失,初步判断存在辩护空间。
律师在了解案情后指出,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量刑核心在于数额与情节。司法解释规定,数额较大(3万至10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涉案金额3万元,刚达“数额较大”标准,但量刑需综合考量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学术理论中,构成盗窃罪需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与秘密窃取行为,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一,马某利用下班时间作案,与职务侵占行为边界模糊;其二,马某将赃款用于网络打赏,挥霍动机与预谋犯罪存在差异。
律师强调,涉案财物集中于办公场所,客观上降低了社会危害性。此外,马某存在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为缓刑适用奠定基础。《刑法》第72条明确规定,缓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无再犯风险的被告人,而本案中退赔金额远超实际损失,足以体现马某的悔罪诚意。
接受委托后,律师的首要任务是厘清涉案财物价值。起诉书认定损失3万元,但二手平台交易记录显示,部分物品售价低于市场价。律师走访多家数码商城,取得同期同型号设备报价单,证明实际市场价值约2.8万元。除此之外,家属实际赔偿12万元,远超被盗物品市场价,甚至覆盖了公司未报案的其他损失。
首次会见时,马某情绪低落,称“以为退钱就能了事”。律师严肃告知其法律风险,同时引导其回忆投案细节,确认自首情节无争议。随后,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三份关键材料:退赔转账凭证、被害单位出具的谅解书、二手平台交易流水与市场价对比表,并附法律意见书,强调“超额退赔”应作为酌定从轻依据。
然而,检察官起初认为盗窃金额已达量刑基准,缓刑缺乏先例。律师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指出“退赔并获谅解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并结合深圳地区类案判决,证明缓刑适用可能性。审查起诉阶段接近尾声时,检察官终于认可律师的辩护思路,将“建议适用缓刑”写入量刑建议书。
法院庭审中,律师提出马某系初犯,无不良记录,且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全力弥补损失,其家庭已因高额赔偿陷入经济困境。法官当庭询问被害单位意见,公司代表坦言“损失已弥补,无严惩诉求”。一周后,判决书落地,缓刑终成定局。
2024年初,深圳市某区法院作出判决: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案件尘埃落定,马某得以继续工作生活,其经历亦为年轻职场人敲响法律警钟。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