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佛山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29 10:15:19
字体: 【

2024年,陈女士与慧泽公司、某租赁公司因佛山商铺租赁产生纠纷。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精准法律分析与庭审博弈,成功确认涉案合同超期租赁部分无效,解除全部合同关系,并为委托人追回款项及违约金超30万元。

2018年,陈女士与慧泽公司(化名)签订《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以28万余元受让佛山某商铺使用权至2049年,并委托一租赁公司经营管理该商铺。合同履行中,慧泽公司未按期交付商铺,且物业至今未竣工验收,陈女士遂想解除合同,要回已付款项。之后,陈女士委托冠领(广州)律所代理本案。冠领律师梁爱华、蒋杰林接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认为,涉案合同名为使用权转让、实为租赁,且租赁期限超20年,同时因慧泽公司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陈女士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超期部分无效、解除全部合同并索赔,之后冠领律师代理陈女士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涉案《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虽冠以“转让”之名,但核心为租赁法律关系,《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依法无效。慧泽公司未按约交付符合条件的商铺,且至今未能履行交付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慧泽公司收取的转让款应扣除已抵扣租金后全额返还,且应按约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租赁公司收取的推广服务费因合同未实际履行,亦应全额退还。

2024年11月,法院完全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超20年部分无效,全部合同于庭审日解除;慧泽公司返还陈女士转让款22万余元元并支付违约金3万余元;租赁公司返还推广服务费5万元。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上一篇:
下一篇: